三融强党建 跨域解纠纷 ——新晃法院鱼市法庭践行枫桥理念 高效化解涉企小案
2026-04-30 15:06:12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周玉意 | 作者: | 点击量:6006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杨燕如近日,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鱼市法庭紧扣三融工作法,依托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要求,组织党员解纷专班奔赴广东省连山县,在当地永和法庭协同配合下,成功化解一起园区企业买卖合同纠纷,实现矛盾就地调解、款项当场履行,以党建引领基层善治,用心用情护航辖区小微企业健康发展。

该案原告为我县产业开发区入驻企业,因被告企业拖欠一万余元货款引发诉讼。案件审理中,被告以产品质量存在问题为由,拒不配合应诉、拒收司法材料,传统送达与沟通方式陷入僵局,案件推进受阻。

立足基层法庭职能实际,鱼市法庭坚持党建与审判深度融合,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攻坚作用,紧扣三融工作思路:以党建融业务,组建党员专班专项攻坚;以跨域融协作,主动对接异地法庭寻求配合;以线上融线下,巧用智慧法院资源破解空间限制。同时深度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坚持源头化解、柔性解纷,避免小额纠纷衍生冗长诉讼,减轻企业维权成本。

抵达属地后,在永和法庭协助配合下,专班顺利联系上企业法定代表人,结合案情耐心开展释法明理、情理疏导,逐步化解双方对立情绪。依托异地法庭云上法庭设备,高效完成线上沟通、协商调解,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,被告现场兑付欠付货款,纠纷一次性妥善化解。

小事不小看,小案暖企心。下一步,鱼市法庭将持续以党建为统领,深耕三融工作法,常态化推进枫桥式法庭建设,聚焦辖区企业急难愁盼,做实做细跨域协作、线上解纷、就地调处等便民惠企举措,高效化解各类小额、简易涉企矛盾,把矛盾化解在基层、化解在萌芽,以优质基层司法服务为辖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。

责编:周玉意

一审:曾金春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关于我们-商务合作-法律声明-联系我们
广告热线:0731-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:湘ICP备19000193号-3 版权所有: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《湖南法治报》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